根據(jù)美國移民局官網最新消息,2015年12月,EB類申請人不能根據(jù)美國國務院公布的“遞交申請排期表”(表格B)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只能根據(jù)“移民排期表”(表格A)遞交申請。
美國移民局官網截圖
換言之,在2015年12月期間,只有I-526回執(zhí)單上的優(yōu)先日期在2013年12月15日之前并且申請已經通過的EB-5投資移民中國大陸申請人,才能遞交I-485調整身份。已進入排期的其它類別申請人可根據(jù)下表信息,參考12月份是否能夠遞交“遞交申請排期表”。景鴻集團專家建議符合資格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的人士,盡快趕在本月底前遞交申請。
回顧:
“遞交申請排期表格”于今年10月1日起增設使用,12月份遞交申請排期截止日仍然是2015年5月1日。
當“遞交申請排期表格”中的截止日期前進到申請人的優(yōu)先日期,申請人可以提前遞交I-485。遞交I-485申請的同時,可以同時遞交I-765(工卡申請)以及I-131(回美證申請)。此舉措既可減少申請人等待遞交I-485的申請時間,又可以使申請人提早獲得工卡或提早獲得回美證,在I-765以及I-131申請獲批之后合法在美國工作以及自由出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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