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入籍法多項細則正式生效啦!
道阻且長成往事,入籍不再路漫漫。
加拿大從此成為全球最容易入籍的大國之一!
今年 6 月 15 日,加拿大國會通過關于修正入籍法的 C-6 法案,6月19日,正式獲得御準。新法案從縮短入籍時間要求、 取消“留加意圖”條款等多個層面大大降低了移民入籍的門檻。新的入籍條例細則逐步生效。
6月19日起生效的細則如下:
1. 取消“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雙重國籍人士實行撤銷其加拿大籍”條款;雙重國籍人士在加拿大境內(nèi)犯罪需要面臨加拿大司法部的審訊;
2. 取消“入籍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條例;
3. 未成年人可單獨申請入籍。此外,對未成年人有合法監(jiān)護權或持有相關法庭判令的人士也可為其遞交入籍申請;
4. 服刑人士不會被批準申請入籍、進行入籍宣誓,其服刑期間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入籍時間內(nèi);
5. 對無國籍人士可酌情批準入籍;
6. 對申請入籍的殘疾人士的相關要求及考量已被納入入籍法;
7. 以上新的條例適用于所有申請,包括2015年6月11日前遞交的入籍申請。
10月11日起生效的細則如下:
1、居住時間由原來的6年內(nèi)住滿4年,降低到5年內(nèi)住滿3年;
2、納稅記錄由原來的6年內(nèi)要有4年納稅記錄,降低到5年內(nèi)有3年;
3、取消“遞交申請前6年中的任意4年至少住滿183天”條款;
4、申請人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以臨時居民身份(包括持難民、工作、留學生等臨時居住身份)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可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時間,最多可累計折算365天;
5、入籍考試的年齡范圍由原來的14-64歲,調(diào)整為18-54歲。
第三部分新入籍法將于2018年初生效。
歡迎聯(lián)系景鴻集團
助您在移民加拿大路上“乘風破浪”
全國咨詢熱線:400-888-4448
免費定制移民方案
全程貼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