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2015年時已經(jīng)和家人成功移民加拿大,取得加拿大楓葉卡,但后來由于國內(nèi)的生意越做越好,李先生開始忙碌起來,無法時?;氐郊幽么缶幼?。
但要取得加拿大的身份,就必須滿足加拿大的居住要求。面對五年要至少累積居住兩年的難題,李先生實在感到為難,放棄加拿大楓葉卡又十分可惜。
那么李先生應(yīng)該如何應(yīng)對這個問題呢?
景鴻專家給出了建議:
滿足第一次登陸之后,李先生可以選擇隨時回來,往后的時間如果確實不能住在加拿大就不住了,但太太至少要滿足五年中住兩年的要求。五年后,李先生雖然因為不能維持居住的要求,續(xù)簽不了楓葉卡,但可以選擇利用探親簽證回加拿大。往后如果需要再取得楓葉卡,可以利用夫妻團(tuán)聚的形式取得移民身份,太太來進(jìn)行擔(dān)保。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在過往5年擁有2年以上的經(jīng)營/管理企業(yè)經(jīng)驗;
2.申請人成功賺取加幣200萬或以上的家庭凈資產(chǎn)(包括銀行存款、房地產(chǎn)、股票、債券、生意等);
3.投資要求,二選一:
1)投資加幣120萬于加拿大政府指定的移民基金,政府保證在投資期滿五年后歸還全部本金;
2)貸款的形式,只需一次性支付加幣35萬,作為貸款加幣120萬元5年的利息,而此款項將不獲退還。
維持永居條件:
1.五年中累計住滿730天,即兩年;
2.符合以下條件者也視為履行居住義務(wù):
— 隨同持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 被加拿大企業(yè)派駐于海外之全職員工;
— 隨同一位受雇于加拿大企業(yè)的、在加拿大境外從事一份全職工作的永久居民的配偶居留在加拿大境外。